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府日前就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下发通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政府管理,并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
通知提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政府管理,并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并列入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管理。
在调整人员编制管理权限方面,通知提出,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行政编制纳入同级行政编制总额,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均以省机构编制部门和市人事部门批准的2009年7月31日在册数为准。
在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方面,通知提出,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经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管理。划转工作由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划转交接工作。各县(市)政府也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领导,尽快理顺工作关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
据了解,在日前的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被整合划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职责,被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